国内首个区域性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3005-2017) 将于2017年9月1日实施,届时,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都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VOC含量限值、试验方法与包装标志要求。新标准的实施,将促进VOC含量高的建筑涂料与胶黏剂产品退出京津冀区域,并将引导京津冀生产企业采用低VOC含量的原料与先进的生产工艺,进行产品结构升级换代,向市场提供达标的产品,引导销售单位销售达标产品,引导建筑工程与个人消费者使用达标产品,从而实现从源头VOC减排的目的。
据了解,《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BMT)等单位主编,是国内首次发布的区域性标准,也是京津冀地区在环保领域首次发布的全文强制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