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2026/08/01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8月1日正式施行。为严 格落实规章规定,进一步规范协会各分支机构运行管理,压 实主体责任,防范合规风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协会各分支机构遵照《管理办 法》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严格执行机构设立变更撤销、负责 人管理、业务授权、财务印章、党建工作等相关制度要求。

      二、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协会将对现有 各分支机构组织开展全面梳理自查,针对党建工作、机构名称、组织架构、负责人称谓、业务授权等与文件不符的事项, 按期完成调整规范。

      三、统一规范对外行文及宣传口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 起,所有公文材料、新闻稿件、新媒体发布内容等各类对外 载体,必须严格使用分支机构规范全称与标准称谓,不得使 用不合规名称及头衔。

请各分支机构认真组织学习新规,严格遵照执行。




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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