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由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联合多家家具企业制定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木家具 第1部分:木制桌》(T/ZFA 19.1-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木家具 第2部分:木制椅凳》(T/ZFA 19.2-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木家具 第3部分:木制架》(T/ZFA 19.3-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木家具 第4部分:木制床》(T/ZFA 19.4-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金属家具 第1部分:金属桌》(T/ZFA 20.1-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金属家具 第2部分:金属椅凳》(T/ZFA 20.2-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金属家具 第3部分:金属柜》(T/ZFA 20.3-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金属家具 第4部分:金属钢架床》(T/ZFA 20.4-202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衣帽间》(T/ZFA 21-2024)9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团体标准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木家具、金属家具、衣帽间的技术要求,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提升产品的质量,在保障家具使用者的安全健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规范家具市场,“领跑者”势在必行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明确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目标和任务。在此背景下,强化企业标准引领,树立行业标杆,促进全面质量提升,高标准领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呼之欲出。“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系列团体标准的制定,能够保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选做到有标可依,通过“领跑者”制度将家具行业推上新的台阶。
家具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办公的必要消费品,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发展,木家具、金属家具占家具行业的比重最大,消费者对家具产品的质量也越来越注重。2017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家具产品的质量,包含其性能、造型、安全、耐用、环保等全方位要求。基于消费者需求偏好,木家具、金属家具不但要重视功能性与耐用性,以确保在一定时间内产品能够正常使用,还要达到消费者在款式、色调、材质等方面的要求,符合人体身心健康及活动规律,达到安全、舒适、美观的要求。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这将使得家具市场更加关注产品的质量,促进节能环保的高品质金属家具进一步发展。政策的利好随之而来的是家具企业数量的增多,但由于产品种类众多、技术壁垒不高、准入门槛较低、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供应链碎片化程度高等原因,行业竞争较为剧烈,各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家具产品质量的参差不齐。
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家具制造企业重视数量,忽视质量,以速度换市场,以廉价换份额,价格竞争优势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是可行的,随着中国家具行业转型,对家具质量的要求也必然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严控评价指标,细分产品等级
木家具、金属家具、衣帽间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指标,其中,核心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领跑者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5星级水平;优质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达标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
木家具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木制桌、木制椅凳、木制架、木制床四大类,其中,基础指标包括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材料要求、外观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软、硬质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金属电镀层抗盐雾、金属拉手耐腐蚀性要求、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安全性要求等内容;核心指标包括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软、硬质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要求、耐久性、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等内容;根据木家具不同类型产品的特性,选取人造板气味等级、人造板防霉性能和抗菌性能等作为创新指标。
金属家具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金属桌、金属椅凳、金属柜、金属床四大类,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尺寸偏差、形状与位置公差、外观性能、安全性能、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纺织面料pH值、皮革pH值、皮革涂层沾着牢度、木制件表面涂层耐冷热温差、木制件表面涂层(贴层)抗冲击、木制件表面涂层(贴层)耐划痕、木制件表面贴层耐冷热循环等内容;核心指标包括金属喷涂层硬度、表面理化性能(木制件表面涂层)、表面理化性能(木制件表面贴面层)、表面理化性能(覆面材料)、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金属喷涂层耐腐蚀、金属电镀层抗盐雾、可迁移有害元素等内容;根据金属家具不同类型的产品的特性,选取带脚轮桌椅的耐久性、抗菌性能、人造板防霉性能等作为创新指标。
衣帽间的基础指标包括测量要求、通用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外观质量、材料要求、结构安全性、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软、硬质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金属电镀层抗盐雾、金属拉手耐腐蚀性要求、力学性能、定制协议要求、安装及验收要求;核心指标包括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软、硬质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要求、耐久性、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衣帽间大多属于定制类家居产品,不存在创新指标。
针对木家具、金属家具、衣帽间相关产品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满足表1中达标水平的企业标准为“达标”标准,符合表1中达标水平的产品为“达标”产品,自我声明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质量分级及“领跑者”标识》中4.4图4-3自我声明“达标”标识,认证标识可使用T/CSTE 0421-2023/T/CAS 703-2023《质量分级及“领跑者”标识》中图5-3“达标”产品认证标识。
表1 指标评价要求及等级划分
标准等级
满足条件
领跑者水平
基本要求
基础指标要求
核心满足领跑者水平(5星级)要求
创新指标满足领跑者水平(5星级)要求
优质水平
核心指标不低于优质水平(4星级)要求
创新指标不低于优质水平(4星级)要求
达标水平
核心指标不低于达标水平(3星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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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体标准正式出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木家具、金属家具、衣帽间团体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相关标准技术资料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试验验证,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团体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可以填补领跑者标准中家具领域的空白,对内引导家具产品的重点技术方向,对外给消费者提供明确清晰的家具产品选择,提高家具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对于木家具、金属家具、衣帽间产品的认知和选择能力,从促进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