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2023/07/13


各会员企业:

2023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5月2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消费品领域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要大幅提升;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聚焦家具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加大团体标准研制力度,围绕家具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团体标准建设工作,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5、对技术内容有创新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二、征集范围

立足家具行业发展实际需求,聚焦家具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2),并提交标准草案,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96422186@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申报单位拟制订的团体标准,如涉及专利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还需提交涉及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填报《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附件3)。

3、根据申报情况,协会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4、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不定期随时申报。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0571-82758330 87807883

联系人:戚璐璐 高锦奇

邮箱:2096422186@qq.com

地址:杭州市鸿兴路117号


附件下载: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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